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7年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
项目申报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各分院(工作专班)、省内有关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有关研究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任务部署,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协同融合发展,以有组织科研攻关牵引卓越工程技术人才培养,加快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精准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据教育部工作部署,现启动2027年度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锚定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与安徽省“三地一区”建设目标,紧扣全省“1188”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任务,立足安徽产业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化安徽企业同全国高校产教科创联动,开展联合人才培养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立足产业实际需求,以项目合作为牵引,以卓越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为抓手,靶向破解企业技术难题与人才供给痛点,充分发挥“双一流”高校创新策源与人才优势,强化对安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助力区域科技创新、产业能级提升与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方式
2027年度项目申报实行围绕“指南申报”与“自由申报”双轨模式:
(一)指南申报:鼓励各企业围绕《2027年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具体内容请登录教育部高等研究院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企业技术需求模块查询)所列研究方向,对接全国高校联合开展项目申报。
(二)自由申报:对于未参加指南征集的企业和未纳入《指南》研究范畴,但契合产业发展实际、具备重大创新价值的技术需求,申报单位可立足实际发展需要直接申报项目。
三、申报主体
(一)企业:在安徽省登记注册的企业;安徽省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及新型研发机构。
(二)高校:具有相关学科优势和研究生培养条件的全国高水平大学。
四、申报条件
(一)企业要求
1.申报企业应为省内龙头企业、链主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建有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创新型企业。所属产业须属于区域主导产业及优先发展领域,原则上聚焦汽车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绿色健康产业。
2.企业高度重视技术研发与人才队伍建设,拥有高水平研发团队,能够配齐配强企业导师队伍,具备研究生科研实践及生活保障条件。
3.企业社会信用状况较好,上年度具备一定规模的研发经费投入与人才工作基础。具备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协同合作的工作基础。
4.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可参照企业申报条件,提交项目申报需求。
(二)高校要求
1.项目依托高校原则上应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在对应产业领域具备显著学科优势,与我省产业发展需求高度契合。须建有高层次科研攻关平台,具备扎实的科研基础和领域内权威专家团队,能够为合作企业提供持续稳定的技术支撑。具备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改革动能,在研究生教育方面有改革的意愿,拥有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工作基础。
2.鼓励部属高校、省外高校(承担研究生招生计划、承接项目经费的依托单位,作为第一单位)与安徽省属非“双一流”建设高校(作为第二合作单位)联合企业申报项目,协同开展人才培养、科研攻关等工作。联合申报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项目但不具备博士授予资格的省属高校与部属及省外高校联合申报项目时,须具备与申报项目相对应学科门类的硕士学位授予资格。
(三)项目要求
1.项目须紧扣我省产业发展重点方向,与各地市主导产业、龙头产业发展定位高度契合。研究内容立足企业现实技术需求,坚持研究真问题、解决真难题,切实助推产业迭代升级与技术创新突破;项目应具备支撑一定规模高质量硕、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实施条件。项目预期成果须对实现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安徽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实力、推进关键领域进口替代等方面发挥积极促进作用。
2.企业须于2026年11月30日前与高校建立正式产学研合作关系,并与高校导师签订横向科研项目合同,落实项目研究经费;企业拨付至牵头高校的单项项目经费累计不低于50万元,横向科研合同约定的高校项目负责人须与本项目高校导师保持一致。
3.项目执行截止时间须在2028年 12月 31日之后。
(四)导师要求
1.教育部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招录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高校导师须具备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拥有较强的产学研合作能力与实践积累,能够协同企业导师共同落实双导师研究生培养工作。企业导师原则上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具备指导研究生开展科研实践的履职能力。
2.高校导师个人或团队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在同一年度申报的项目不超过2项,填报的博士招生计划总额不超过2名,硕士招生计划总额不超过3名(原则上均为专业学位研究生)。
(五)条件限制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申报或取消申报资格:
1.已获批立项的2024年、2025年、2026年度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被纳入“信用中国”“信用安徽”联合惩戒限制名单,或近两年来在安全生产、网络安全、产品质量、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存在严重失信不良记录的;
3.在往年项目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高校、企业和个人;
4.无正当理由曾退出项目的高校、企业和个人;
5.不能落实相关政策要求的高校、企业和个人;
6.未严格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安徽高等研究院的意见》(皖政〔2024〕81号)要求,落实历年项目配套支持政策的地市,辖区内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五、申报流程
(一)校企对接
各地市统筹组织属地企业与全国“双一流”高校建立常态化校企对接机制。可依托教育部高等研究院融合发展创新研究中心平台集中发布企业技术需求,推动校企双方对照项目申报标准及相关规定联合申报。鼓励省外高水平高校对接省内优质企业开展协同申报,对该类校企合作申报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二)分院(市级)推荐
各市分院(工作专班)通过市场调研、专家评审论证等多种方式,择优遴选优质项目,依规向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做好项目推荐工作。
(三)高研院审核
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严格遵照教育部“三定一选”要求,坚持“以需求定项目、以项目定团队”工作原则,对项目进行合规性、指导性审查,重点审核研判项目的实用价值、创新性、落地可行性,以及项目与人才培养工作的适配性、契合度。
(四)项目确定
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对通过合规性审查的申报项目进行汇总梳理,形成拟推荐项目清单,严格按照工作程序报送教育部审定。
六、报送要求
(一)企业(科研院所或新型研发机构)作为申报主体登录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信息管理系统(http://srp.ahjzu.edu.cn/kky),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平台注册及项目填报工作。将系统生成的《2027年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加盖公章,并将盖章后的扫描件上传至信息管理系统,纸质版报送至各分院(各市工作专班)。
(二)盖章版项目申报书、横向科研合同、经费回执单等各类申报附件材料,须确保内容真实、完整、清晰。申报书各相关负责人须完成签字确认,合作单位须加盖公章,用章类型原则上为单位行政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依托高校研究生管理部门作为项目审核与管理主体责任部门,须严格审核申报导师招生资质及拟申报研究生招生计划,确保完全契合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同时会同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经费到账情况开展联合审核把关。
七、联系人
1.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
郭小辉 18297968302
李 强 13205225130
严思梁 13023059157
耿 菁 13285657656
王 平 13866725500
2.技术支持
章甜甜 18037780378
赵聪聪 18037780908
荣 鼐 13856508231
朱馨妍 18355112668
3.各市分院(工作专班)
登录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官网“关于我们”板块查询。
安徽省教育厅
202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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