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六安市智慧学校示范校评选活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教体局 发布时间:2020-12-30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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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教电〔2020〕10号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省政府办公厅《安徽省智慧学校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2年)》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智慧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全面推进我市智慧学校建设深度应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推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决定开展六安市智慧学校示范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在六安市智慧学校建设和应用过程中,打造以全面培训和深度应用为特色的示范校,示范引领六安市智慧学校建设应用,实现智慧学校建设总体目标和社会效益。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

所有实施智慧学校建设的中小学校。

2、申报条件

(1)具有较好的信息化基础,校园网带宽接入速率200M以上; 有专门的建设和应用督导工作机构,将信息化相关建设工作纳入教师日常考评体系;具有能容纳100人以上的培训场地;

(2)学校积极开展基于技术与教学融合的改革探索与实践,有意愿开展基于信息技术的教学减负增效研究,能够积淀和形成相关的教学实践成果对外公开展示,安徽省智慧学校示范校、实验校优先。乡村学校建设比例应在1/3左右。

三、评选数量

2021年,拟在全市遴选16所中小学为六安市智慧学校示范校,市直属及各县区示范学校名额分配如下:

县  区

项目校数量

申报数量

拟认定数量

市直、开发区

8

2

1

金安区

99

4

2

裕安区

147

6

3

叶集区

39

3

1

霍山县

34

3

1

舒城县

107

4

2

金寨县

91

4

2

霍邱县

221

8

4

总计

746

34

16

四、申报流程

1、学校申报。原则上各县区申报学校须覆盖小学、初中、高中。项目申报时,各学校认真填写六安市智慧学校示范校申报表(见附件1),于2021年4月30日将电子文档报送至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学校报送至市教育局。

2、县区审核。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辖区内申报学校进行初评,于2021年5月15日前,报送至六安市教育局(电化教育和教师发展中心)。

3、市级审核。根据各县区申报学校综合情况,分区域、分学段进行筛选,统一组织对各县区和市属学校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实地审核,并在六安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示。

五、有关要求

1、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学校要按照六安市智慧学校示范校创建要求(见附件2),加强领导对创建工作的领导,统筹规划,积极推进。

2、发挥效益。市教育局将对六安市智慧学校示范校创建工作进行评估考核。各地要创新举措、建立健全智慧学校建设应用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智慧学校建设应用示范带头作用。

联系人:胡晓钧、宗晓丽,电话:3370290、3312256,邮箱:ladjg3312256@163.com。

附件:1、六安市智慧学校示范校申报表

      2、六安市智慧学校示范校创建要求

附件.doc

(此件主动公开)

六安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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