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73
浏览

1
回复

暂无头像
咨询评选市级优秀班主任条件
留言时间:2024-04-28 07:50:34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2273
受理单位: 市教体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尊敬的市教育局领导: 评选2023-2024市级优秀学生、优秀班主任等工作已展开,其中评选市级优秀班主任有硬性条件:4.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1)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等班主任工作有关活动,在市、县区级取得名次; (2)撰写班主任工作有关论文在 CN刊物上发表;(3)所带班级获县区级以上优秀班集体等荣誉称号; (4)班级学生荣获县区级以上思想道德类荣誉(如:校园雷锋、新时代好少年、优秀学生、优秀少先队员等); (5)参与县区级以上德育课题,在“学科德育精品课程” “德育主题班队会”和“德育典型案例”中获县区级一等奖,市二等奖及以上。(6)参加班主任基本功大赛在市、县区级取得名次。 请问:如果获得区县级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的,符不符合评选市级优秀班主任的条件?
暂无头像
回复单位:市教体局 发表于:2024-04-30 20:51:41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如已获得区县级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符合评选市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可视为满足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1: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等班主任工作有关活动,在市、县区级取得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市教体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64-33793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