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体局局长刘玉红解读《六安市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教体局发布时间:2022-05-13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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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2017年,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出台了《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2019年,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体育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意见》,分别对做好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提出相关意见要求。2021年11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安徽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明确提出“开展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提升行动,促进学校体育场馆规范有序开放,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目标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决策部署和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切实满足青少年学生和广大群众体育健身需求,推进健康六安建设,市教体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方案。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以服务民生为宗旨,建立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运动深入开展,助力健康六安和新阶段现代化幸福六安建设新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的过程

2021年10月,市政府工作例会对推进学校体育场馆设施规范有序开放进行了部署,明确由市教体局牵头,财政等部门参与,组织调研并提出方案措施。

2021年11月,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听取县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意见建议,深入中小学校开展在对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对社会开放工作进行调查研究。

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在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意见》要求,借鉴亳州等地市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拟制了《六安市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12月中旬,发至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和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并电话征求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收费相关问题。同时通过六安市人民政府网“意见征集平台”和市教体局网站“征集调查”栏目发布征求意见公告等方式,充分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根据各单位反馈的意见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形成《六安市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初稿)》。

2022年3月至2022年4月,鉴于期间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六安市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未印发,期间,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完善。

2022年5月,以六安市教育局(六安市体育局)的名义印发各县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

四、工作目标

充分利用我市学校体育场馆设施资源,提高学校体育场馆设施的利用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充分发挥学校体育场馆资源对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和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积极作用,规范、安全、有序地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学生和社会开放,有效缓解广大青少年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与体育场馆资源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促进全民健身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健康六安建设。

五、主要内容

明确各地要以政府为主导,以学校为主体,加强部门协作,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为原则,在满足基本开放条件,保证本校师生的教育教学需要和体育活动需求基础上,在安全保障制度和机制健全的前提下,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和寒暑假等时段向社会开放,且优先向本校学生,以及学校周边的青少年学生和居民开放。

1.开放范围。全市范围内具备向社会开放条件的公办普通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和市属高校用于体育活动的室内外体育场馆设施。鼓励民办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设施。幼儿园体育场馆设施不列入开放范围。

2.开放对象。主要面向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本校学生、及学校周边青少年学生、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所有进入学校锻炼的人群应当遵守开放场馆设施管理使用的各项规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易突发的基础疾病人群,不建议进入学校进行体育锻炼。传染病、精神病患者及醉酒者等,不得进入学校进行体育锻炼。

3.开放时间。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对社会开放,每天开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8小时,具体开放时间段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明确,并向社会公告。

4.开放模式。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属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辖区内中小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落实相关措施,保障必要投入,建立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长效管理机制。运营模式以学校管理为主,可探索建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专业组织运营的模式。

5.开放步骤。根据“学校申报、分批开放、逐步推开”的原则,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按照隶属关系,向教育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经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开放。

六、创新举措

针对部分学校管理力量不足,规范化管理经验缺乏的实际,在采取以学校管理为主的运营模式的同时,倡导各地各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探索以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学校和运营方可以根据实际建立开放对象信息登记和发放准入证件制度,提出健康管理和安全使用场馆设施的基本要求,明确各方责任。可以要求开放对象持证入校健身锻炼,做好身份识别。有利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的长远健康发展。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将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纳入本地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本地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及管理办法,制定应急预案,细化工作责任。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条件,购买公众责任保险等。广泛宣传引导,努力营造我市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开放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下一步,市教体局将按照《方案》要求,加强部门沟通联系,强化协同配合,细化工作任务,周密做好开放的组织管理和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开放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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