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任务分解的通知》解读
2017年12月2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任务分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背景和制定依据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我国教育事业具有战略意义的政策导向。《国务院关于统筹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体现了国家和省高度重视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的决心,明确了相关要求。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一个补短板、达标准、优结构、提质量的过程,是惠及亿万家庭的民生工程。我市制定《通知》,总体遵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意见内容,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此项工作的相关安排部署,就是逐步破解制约优质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努力推动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就是从制度保障的层面,从战略意义的高度,加快缩小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差距,努力促进教育公平的迫切需要。
二、《通知》制定过程
市教育局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和全国教育大会、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形成《通知》初稿。征求了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等18个单位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报请主管副市长审阅,再次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的统一,“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基本消除,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基本协调;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大班额基本消除,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显著提升、功能更加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达到相应要求,乡镇寄宿制学校基本满足学生寄宿需要;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乡村教师待遇稳步提高、岗位吸引力大幅增强,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教育脱贫任务全面完成。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二)主要举措
1.统筹做好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工作。一是同步规划建设城镇学校;二是努力办好乡村教育;三是合理配置和利用教育资源。
2.统筹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一是建立和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二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是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四是加快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大校额。
3.统筹抓好城乡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合理核定、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二是建立乡村教师补充和培养、培训机制;三是加强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四是改革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五是完善教师职业发展保障机制。
4.统筹解决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一是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二是落实随迁子女就学政策;三是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5.提高城乡义务教育治理水平。一是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二是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三是创建文明和谐校园;四是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三)保障措施
1.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
2.落实政府责任。强化“以县为主”管理主体责任;将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作为地方各级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3.加强督导检查。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制定完善配套政策,营造良好环境境。市教育局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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