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6号建议答复的函
杜显珠代表:
您在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培养本土化教师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关注中小学教师和校长队伍建。
一、出台关于加强教师管理的实施办法或实施意见,建立中小学教师和校长队伍管理长效机制。2014年8月15日,出台了《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六政〔2014〕55号),在教师教育、编制管理、教师招聘、岗位管理、待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政策举措,指导我市今后一个时期教师队伍建设。《安徽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下发后,市政府领导作出了批示。市教育局积极主动,起草了《六安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草案),征求县区、学校意见后进行了梳理。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了论证,送市法制办进行前置审核,并向社会进行征求意见。目前,即将上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研究。待文件出台后,我们将抓好贯彻实施。
二、加大教师补充力度,激活教师队伍源头之水。我市在教师招聘上,注重按需设岗,注重向农村义务阶段学校倾斜;注重改善结构,加强紧缺学科的补充,补充重点在音美体、信息技术、英语、职教专业,使教师队伍的专业结构得到优化。2011—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1537人; 2010—2015年招聘特岗教师7224人;积极支持接收免费师范生就业,城区、县镇学校从免费师范生中招聘教师40人;通过其他方式补充教师218人。2016年计划招聘县区中小学新任教师461人、特岗教师715人。2016年,我市计划定向培养472名乡村学校全科型教师,其中,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402名、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70名。从而逐步解决了农村学校师资不足、学历不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明显提高了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我市教师队伍注进了大量新鲜血液,增强了活力和生机。
三、积极落实保障教师有关待遇。一是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全面实施乡镇工作补贴制度,继续落实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法为乡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我市霍邱县、金寨县、叶集区等县区出台了乡村教师生活补贴具体发放办法,县区财政每年增拨经费,对农村边远艰苦学校教师发放生活补助。霍邱县生活补贴月标准幅度为175—360元,金寨县生活补贴月标准幅度为200—1400元,叶集区生活补贴月标准幅度为80—288元,分类分层次发放农村教师生活补贴资金,重点向山区、偏远地区学校倾斜。二是各县区根据实际,积极探索、稳妥解决已评未聘教师和长期在农村艰苦地区从教的教师职称评聘问题。三是将农村学校教师住房纳入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在乡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中,集中统筹解决农村教师住房问题。四是教师支教、轮岗交流所需经费列入财政综合预算。五是在评选表彰工作中,对长期坚持在边远地区和农村学校及中小学教育一线从教,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教师、优秀校长予以倾斜。六是保障教师培训经费。各县区都能按照全县区中职中小学教师工资总额的1.5%设立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地方教育费附加足额征收,每年按5%比例用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培训。同时,在公用经费使用上,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5%用于教师培训。七是对普通中小学校安保和公办幼儿园保教队伍等问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解决,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四、积极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一是逐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精神,制定出台了《六安市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加强县级教育部门对教师的统筹管理,逐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积极探索县域内教师“无校籍管理”,推进城区内学校间教师定期交流轮岗,实现义务教育教师、校长轮岗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严格落实年度义务教育教师交流面不低10%和校长在同一所学校任满两届应予交流的规定要求。我市各地积极推进县域内教师校长轮岗交流机制。2014—2015年,我市4500名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进行了交流,占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总数12.25%;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交流397人。二是加强城乡教育统筹,实施城乡学校结对帮扶。采取定期交流、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县域内重点推动县城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教师到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继续实施边远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简称“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按照县域内为主、提高针对性、便于管理的原则,在6个县区选派970名优秀教师开展“三区”人才教师支教工作。
五、改进乡村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第30个教师节前讲话精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职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的通知》等精神,积极引导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好教育工作者。积极组织开展“师德标兵”、“皖西好老师”、“皖西好校长”等各种评选表彰活动,举行先进教师事迹巡回报告会,传递和弘扬师德建设正能量。我市在2013年评选表彰首届30名“皖西好老师”、2014年评选表彰第二届40名“皖西好老师”和65名“皖西好老师”提名奖的基础上,2015年,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六安市首届“皖西好校长”评选活动,评选出10名“皖西好校长”、10名“皖西好校长”提名奖。2016年,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六安市首届“皖西乡村好老师”评选活动,拟评选40名“皖西乡村好教师”、10名“我最喜爱的乡村好教师”。印发了《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皖西名师”“皖西好校长”评选活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拟评选35名“皖西名师”、10名“皖西好校长”。这些表彰都向农村学校进行政策倾斜。做好中小学教师师德全员考核,完善中小学校师德档案全覆盖工作。强化师德监督,有效防止失德行为。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充分发挥我市师德师风建设与教师管理投诉平台的作用,及时受理群众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投诉、举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时、严肃处理教师的失德行为。建立了师德考评机制。在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评优评先、绩效工资考核等方面,坚持把师德表现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六、强化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工作。一是做好骨干教师培养选拔工作。开展了三批市级中小学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考核工作。安徽省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向农村学校倾斜。落实骨干教师梯队成长计划,培养一批社会认可、成绩卓著、有一定影响力的六安本土教育家以及六安名校长、六安名师和市级学科带头人,建设26个中小学和9个中职特级教师和名师工作室,加强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出台了《六安市实施中小学名师好校长梯级培养工程的实施意见》。逐步建立选拔、培养、使用和管理一体化的中小学名师好校长培养机制,构建市县(区)校三级联动、层次合理的名师好校长梯级体系。印发了《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皖西名师”“皖西好校长”评选活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拟评选35名“皖西名师”、10名“皖西好校长”。二是做好教师培训工作。大力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全面推进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加强校长、班主任、骨干教师、青年教师和学校中层管理人员培训,大力开展教育行政干部、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培训和中小学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工作。继续做好校长、幼儿园长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2013年以来,完成了270名初中校长任职资格、提高培训工作。选派了336名同志参加国家级、省级任职、提高、高级研修班等培训。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积极吸纳您提出的建议,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关于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精神,突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这个重点,积极向省教育厅和有关部门建议加快本土化培养力度,提高农村教师队伍质量,加强农村教师的培养培训,促进城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加强教师教育工作,落实偏远地区农村教师待遇,建立偏远地区农村教师特殊津补贴制度,鼓励县区政府将农村学校教师住房纳入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在乡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中,集中统筹解决农村教师住房问题,完善周转房内部配套设施,在周边设置文体场所和健身器材,丰富教师的文体生活,重视特岗教师安全问题,积极稳妥关注特岗教师婚恋等生活问题,不断改善和完善农村教师工作和生活环境,切实做好农村教师工作,增强其职业吸引力,让他们留得住、教得好,服务农村教育,全面提高农村教育质量。
欢迎您继续关心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六安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564-3379809。
六安市教育局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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