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教育局党组、市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分解意见》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六安市教育局发布时间:2017-11-02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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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馆站:

现将《市教育局党组、市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分解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中共六安市教育局党组        六安市教育局

2017年11月2日

 

 

市教育局党组 市教育局

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分解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深入抓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现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就教育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提出如下分解意见:

一、大力加强纪律建设,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1.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牵头单位:纪检组

协同单位:机关党委、人事科

2.建立实施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倒查追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

牵头单位:纪检组、办公室、督导室

协同单位:人事科、计财科、项目办

3.完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等管理办法。

牵头单位:基教科

协同单位:职成教科、民管办、教研室、电教馆、办公室

4.加强对教师招聘、外出培训、科研资助等工作的管理,严把纪律关。

牵头单位:人事科、电教馆、资助中心

协同单位:基教科、职成教科、教研室、纪检组

二、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5.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规定和市委二十条规定精神的落实,加大执纪问责的力度,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牵头单位:纪检组、办公室

协同单位:计财科、机关党委

6.在市直学校全面开展“正风肃纪、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牵头单位:纪检组

协同单位:办公室、人事科、计财科

7.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开展好“两学一做”和“讲重作”专题教育。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协同单位:人事科

8.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协同单位:纪检组、基教科

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

9.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职称评定、考试招生、违规选人用人、违规兼职取酬、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

牵头单位:纪检组

协同单位: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10.严肃查处挪用、套取、贪污教育经费、科研经费案件。

牵头单位:纪检组、计财科

协同单位:基教科、职成教科、教研室、学生资助中心

11.严肃查处招标采购中商业贿赂侵吞国有资产、借权营生的案件。

牵头单位:办公室、计财科

协同单位:考试中心、电教馆、教仪站、纪检组

12.加强群众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建立健全收集、研判、处置机制。

牵头单位:纪检组、办公室

协同单位:人事科

13.落实“一案两报告制度”。健全重大案件督办机制,完善办案组织协调机制,增强办案力量。

牵头单位:纪检组

协同单位:人事科、机关党委

14.加大省教育厅、市纪委及有关部门移送线索的查办力度。

牵头单位:纪检组

协同单位: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15.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核实力度。

牵头单位:人事科

协同单位:纪检组、机关党委

四、明确突出监管重点,不断强化制约监督规范管理

16.加强基建项目管理。加强教育基本建设工程专项检查,建立健全基本建设管理和监督的风险防控体系。

牵头单位:项目办

协同单位:计财科、纪检组

17.加强物资采购管理。建立健全采购监管制度,完善采购内控机制,重点加强对自行组织采购活动的监督。

牵头单位:办公室

协同单位:计财科、电教馆、考试中心、基教科、纪检组

18.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理清资产权属,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侵吞国有资产、借权营生的案件。

牵头单位:计财科

协同单位: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19.强化对各项教育经费和惠民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防止贪污、挪用、截留。

牵头单位:计财科、项目办

协同单位:基教科、职成教科、督导办、教研室、纪检组、学生资助中心

五、继续加大治理力度,切实解决教育行风突出问题

20.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加强教育乱收费问题治理,集中整治中小学择校、补课乱收费等问题。今年秋季开学停止招收择校生。

牵头单位:基教科、计财科

协同单位:督导室、纪检组

21.治理违规有偿补课行为。认真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规定》,结合实际制定配套政策和细化方案。加强对违规有偿补课行为的督查督办。

牵头单位:基教科、人事科

协同单位:督导室、纪检组

22.加强学籍管理,完善相关政策,严格规范转学。

牵头单位:行政审批科

协同单位:基教科、职成教科、纪检组

2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教师注册制度,建立教师信用制度,完善师德师风建设与教师管理投诉平台。

牵头单位:人事科

协同单位:基教科、职成教科、纪检组

24.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严厉惩处学术不端和造假行为。

牵头单位:人事科

协同单位:基教科、职成教科、教研室、纪检组

各科室、各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分解意见,注重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既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又加强协同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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