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A10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教体局发布时间:2025-09-04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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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嫣嫣代表:

您在六安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特殊教育老师待遇保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特殊教育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教育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办好特殊教育,是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党的二十大要求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十八大以来,国家、省连续组织实施了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特殊教育普及普惠、保障条件和教育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一、工资待遇执行到位

根据国家规定,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享受中小学教师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10%。除此之外,根据劳人薪〔1985〕40号、劳人薪〔1988〕2号、人薪发〔1994〕8号和皖人发〔2007〕70号文件规定,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还享受特殊教育补贴,特殊教育补贴为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15%。目前,全省各地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严格按照上级工资标准执行到位,同时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结合实际向特殊教育学校倾斜,充分体现了对特教教师的关心。

二、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2022年,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推进“十四五”时期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省教育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残联研究制定了《安徽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明确要求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标准,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将中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特殊教育教师,纳入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范围,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津贴补贴等。“十四五”以来,在“国培计划”“省培计划”专门设立了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特殊教育学校校长能力提升项目,我市参加培训骨干教师校长累计达30人次。对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机构从事特殊教育岗位且符合职评条件的教师,按照程序由个人自愿申报相应职称。2024年,六安市儿童福利院专门就职称申报进行了咨询,我局就中小学教师职称标准条件及申报程序进行了政策解读。

三、表彰奖励关心到位

自2024年开始,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连续两年开展了“特殊教育奖教金”的推荐评选工作,针对特殊教育教龄20年以上和5年以上的教师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的奖金,2024年我市1名教师获评“优秀青年特教教师奖教金”,全省仅3名教师入选。此外,近年来省、市各类表彰活动都在方案细则中要求要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十四五以来,全市特殊教育教师荣获国家级荣誉1人、省级荣誉6人、市级荣誉64人。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密切关注关于特殊教育教师的政策调整情况,如国家层面出台新的政策,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诚恳希望我们的答复能得到您的理解,也希望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市教体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564-3379809

六安市教育体育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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