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A178号提案的答复函
王明珠委员:
您在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严禁初中生骑电动自行车的几点意见”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工作,持续加大安全教育宣传力度,强化家校沟通,加强学校日常管理,着力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全力维护学生生命安全。
一、常态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每年,我局都结合“一月一主题”安全教育,持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引导中小学生认识到骑电动自行车的危险性,主动遵守交通规则、主动规避驾驶电动自行车。依托六安市学生安全教育平台以及各学校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等,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提升中小学生文明交通、文明出行意识。利用学校宣传栏、橱窗等宣传载体,强化交通法规宣传,多形式开展文明出行教育,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在“12.2交通安全日”期间,邀请法治副校长、交警到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强化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加强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同时,强化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教育,引导中小学生远离危险,提升知险避险能力。
二、加强家校沟通。利用家长会、家访、微信、QQ、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强化家校联系,引导家长落实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责任。提醒并呼吁广大家长意识到中小学生盲目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性,不要给孩子购买电动自行车,从根本上杜绝中小学生引发交通安全隐患的源头。教育家长从保护孩子的角度出发,不轻易给孩子购买电动自行车或者默许孩子驾驶电动自行车,切实从思想上筑牢他们的安全防线。
三、强化校园管理。加强学校门卫管理,禁止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强化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校园内电动车、自行车管理,禁止乱停乱放,同时加强宣传,引导不符合条件学生采取更加安全的出行方式上下学。
四、完善出行保障。2022年,我局积极与公安、交通等部门对接,深入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印发《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生幼儿交通安全保障体系的意见》的贯彻文件,按照“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公共交通满足入学、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原则,着力完善中小学生幼儿交通安全保障体系,努力减少学生交通安全风险,确保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鼓励各地结合学生日常上下学和住校学生出行的实际需要,针对学生乘车时间相对固定、人员比较集中的特点,开设“大站车”“区间车”“定时车”等重点服务学生上下学的公交线路,科学设置开行时间和班次,尽可能缩短学生候车时间。强化对学校校车的安全监管,统筹考虑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运力配置情况、中小学幼儿园分布及上下学时间等因素,合理规划、科学设置公交线路、班次和站点,优选合规公交车辆和驾驶员,努力满足学生上下学乘车需求。
再次感谢您的提案建议,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关心、支持全市教育事业发展。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六安市教育局思想政治工作科
联系电话∶3379281
六安市教育局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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