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市第二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示范食堂”复评结果的公示
根据市教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第四届争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示范食堂”活动的通知》(六教秘[2022]23号)文件要求,经市考评组认真考评,拟推荐金寨县南溪中心小学学校等20所“示范食堂”复评合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27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学生营养办或市市场监管局反映。联系电话:0564—3320162;5136085
附:六安市第二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示范食堂”复评合格学校名单
六安市教育局(六安市体育局)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9日
附件:
六安市第二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示范食堂”复评合格学校名单
1、金寨县南溪中心小学
2、金寨县小南京学校
3、金寨县双河中心小学
4、金寨县青山初级中学
5、霍邱县岔路镇中心学校
6、霍邱县临水镇中心学校
7、霍邱县宋店乡中心学校
8、霍邱县龙潭镇中心小学
9、叶集区第二小学
10、叶集区平岗街道中心小学
11、叶集区姚李镇中心学校
12、舒城县汤池镇城冲中心学校
13、舒城县干汊河镇中心学校
14、舒城县柏林中心学校
15、裕安区顺河镇德仁希望小学
16、裕安区狮子岗乡查婆店小学
17、裕安区石婆店镇石婆店中心小学
18、裕安区苏埠镇卢湾时代希望小学
19、裕安区徐集镇中心小学
20、裕安区韩摆渡镇堰湾中心小学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