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第四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示范食堂”评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市教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市第四届争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示范食堂”活动的通知》(六教秘[2022]23号)文件要求,经市考评组认真考评,拟推荐裕安区凤凰河学校等14所学校食堂为市级“示范食堂”,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27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学生营养办或市市场监管局反映。联系电话:0564—3320162;5136085
附:六安市第四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示范食堂”学校名单
六安市教育局(六安市体育局)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9日
附件:
六安市第四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示范食堂”学校名单
1、裕安区凤凰河学校
2、裕安区苏埠镇苏南初级中学
3、裕安区江家店镇中心小学
4、裕安区平桥乡高皇学校
5、裕安区新安镇新圣学校
6、裕安区丁集镇丁集学校
7、裕安区青山乡石堰学校
8、霍邱县高塘镇中心小学
9、霍邱县众兴集镇中心学校
10、霍邱县开发区白庙初级中学
11、金寨县南溪初级中学
12、舒城县文翁中学
13、叶集区洪集镇中心小学
14、叶集区平岗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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