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教育局“123” 工作法推动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02-24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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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金安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始终将校外培训机构作为疫情防控主阵地之一,采取“123”工作法,重点布防,守牢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阵地。

明确“一个”管理责任

明确疫情防控属地管理责任,区教育局民管办统筹负责全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治工作,各乡镇中心学校、城区教育辅导组要将校外培训机构作为疫情防控主阵地之一,纳入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统一管理,落实包保责任制,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指导,要求各校外培训机构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成立领导组,制定工作预案,强化应急处置。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健全“两套”督查机制

健全明察暗访机制。不定时、不打招呼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明察暗访,将督查结果纳入年检考核范围,对疫情防控期间违规违法开展培训的机构,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列入黑名单,并在媒体公开曝光,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积极联合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开展无证机构整治等。

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该区教育局及时更新全区校外培训机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黑白名单。疫情防控期间,该区教育局民管办设立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培训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依托查询机构相关信息和投诉机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严肃查处群众投诉并及时反馈通报,广泛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合力。

落实“三项”重点工作

严禁擅自复课。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停止线下培训教学活动,疫情防控期间,任何机构不得私自开课、复课和开展其他聚集性活动。具体复课事宜,该区教育局将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通知和要求,再做统一部署。

规范办学行为。各校外培训机构要通过电话、微信、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取得家长和学生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妥善处理好教学计划调整后的相关问题,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解释、退费等工作。

强化联防联控。各校外培训机构要主动配合街道、社区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认真落实疫情排查和流动人员的摸底上报工作。同时,切实加强培训场地的封闭管理、消毒保洁等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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