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五个规范”做好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金安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07-28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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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立足实际,按照国家和省、市、区的统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五个规范”做好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规范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摆在突出位置,明确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切实把好政策落实关,全面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把好资助程序关,学校资助工作程序符合国家要求和各项规定;把好名单审核关,对受助学生名单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把好资金发放关,按照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各类资助资金;把好信息报送关,及时准确维护好资助系统信息、及时按照要求报送相关资助信息;把好信息安全关,确保受助学生敏感信息不泄露;把好资料归档关,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受助学生信息档案,并保证其完整和准确。

规范预算管理,确保资金落实。各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建立严格的预决算制度,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按部门预算要求,编制综合预算;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与标准支出;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审计制度,确保各类奖、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使用的规范和有效。按照规定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切实加强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各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严格程序,细化管理,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经费,用于校内资助,确保助学资金及时发放、专款专用。

规范对象认定,按时足额发放。各学校认真对照政策规定,严格界定范围,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科学可行的资助对象认定工作机制,加强认定与公示工作。定期、不定期地抽查核实受助学生名单及资助资金发放信息,坚决杜绝虚报名单、套取国家资助资金现象发生。规范各类学生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切实做好学生资助信息的月报和年度报告工作。各中等职业和普通高中学校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时直接免除学(杂)费,杜绝“先收后退”现象。国家助学金通过资助卡发放给受助学生,原则上按学期发放,杜绝以现金、打入饭卡或校园卡、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或扣减等方式发放各类奖、助学金。同时,按照脱贫攻坚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

规范学校管理,做好基础工作。全面清查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尤其加强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的核查,并定期公布有资质中等职业学校名单。同时,利用全国中职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资助子系统等做好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和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各普通高中学校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普通高中资助子系统,加强学籍管理,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信息库,并与中等职业学校受助学生名单比对,避免重复注册申请资助资金,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可靠。

规范检查监督,加强政策宣传。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安排使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校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长期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加强督查考核,对于日常调度、审计监督、媒体曝光等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立任务清单,加强约谈跟踪,逐项整改到位。各类奖、助学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各学校制订宣传方案,广泛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学校资助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资助政策全面贯彻和落实。

据了解,金安区教育局印发实施方案,切实做好民生工程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2020年春学期,金安区共资助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20.77万元,其中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43万元,中职学校免学费129万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98.77万元,普通高中免学杂费2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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